一、“两会”名称
原名:“佛山市企业管理协会、佛山市企业家协会”,简称“两会”。
改为:“佛山市企业联合会、佛山市企业家协会”,简称“两会”。
二、“两会”性质
两会”性质明确界定为:佛山区域内的禅城、顺德、南海、三水、高明个区之企家(雇
主、企业经营者)非盈利性的自愿结成的民间社团组织,具有社团法人地位。代表会员参加
中企联、省企联组织的与国际劳工组织和国际雇主组织的有关活动及会议;发展与各国雇主
组织的省(州)、市级组织的双边交流活动;代表我市雇主的利益参与政府劳动部门和工会
三方组成的有关企业劳动关系的协调活动。
三、“两会”宗旨及服务内容
“两会”宗旨是:以服务企业、企业家(雇主、企业经营者),建立企业大家庭,和谐
“两会”和谐社会为宗旨。
“两会”服务内容包括:
1、 协助会员引进高科技,策划产业升级、技术升级、产品升级、群体发展;
2、 协助会员融资、引资;
3、 协助会员开拓市场,扩大产品销路;
4、 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,当好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“守护神”,积极为企业
合法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。
5、协调和改善企业与企业之间、企业与消费者之间、雇主与劳动者之间、政府与企业之间
的关系。
6、总结推广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经验,表彰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;
7、为企业提供培训、咨询、信息等方面服务,出版发行有关企业工作书刊及音像制品;
8、组织佛山市内外企业、企业家之间的多边交流活动,为会员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牵线
搭桥,发展与有关团体和组织的合作关系;
9、 承办政府部门委托的有关任务。
10、为企业代办各种证照和产品认证。
四、“两会”合作伙伴
为做好服务企业,本会积极开展与相关部门合作。 “两会”与广州交易会进出口有限
公司、广东建设网、佛山电视台、佛山大学等实行了服务企业,发展经济多方面合作。同时
亦积极主动与国家中企联、广东省企联、广东省商会及市内外有关的各行业协会、社团组织
开展多种内容和多种形式的合作。
五、“两会”会员结构
本会会员分团体会员、个人会员和荣誉会员。
1、 团体会员
(1) 各行业、各种所有制企业、企业集团、事业单位;
(2) 各地区、各行业协会、商会、企业团体;
(3) 经济研究机构和有关学会、研究会;
(4) 其他有关的法人团体或组织。
2、 个人会员:
(1) 各行业各种所有制企事业的所有者、经营者和现职负责人,企事业部门负责人;
(2) 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负责人;
(3) 各类经济、工程、会计、法律等系列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,持有国家承
认的博士学位人员;
(4) 大学、科研院所的负责人、专家学者、教授、副教授、讲师。
(5)其他特邀参加的人员。
3、荣誉会员:对于热心支持本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国际友人、海外华人、港澳台同胞及国内
外知名人士,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。
六、两会领导设置:高级顾问、名誉会长、顾问、会长、执行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
副秘书长、执行理事、理事、干事。
七、“两会”经费
经费来源:主要依靠为会员服务收入:
1、协助会员引进高科技,策划产业升级、技术升级、产品升级、群体发展;2、协助会员融
资、引资;
3、协助会员开拓市场,扩大产品销路等等;收取咨询服务费;
4、本会所办企业或挂靠本会的企业的利润、管理费上缴或分红;
5、收取会员信息服务费、接受会员赞助及各方资助。
八、“两会”的业务范围及活动形式:
业务范围包括:
(1) 组织开展企业改革和企业管理理论研究、交流及推广应用,推进企业
改革和企业管理现代化;
(2) 配合政府部门开展调查研究,推动国家经贸政策、法规的贯彻实施;
(3) 总结推广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经验,表彰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;
(4) 及时反映企业和企业家的正当要求,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;
(5) 为企业提供培训、咨询、信息、融资、招聘、宣传、维权等方面的服务,出版发行有
关企业工作书刊及音像制品;
(6) 组织佛山市内外企业、企业家之间的多边交流活动,为会员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牵
线搭桥、创造机会,发展与有关团体和组织的合作关系;
(7) 支持我市各行业企业协会及有关行业团体、企业团体工作,发挥协会网络整体功能作
用;
(8) 承办政府部门委托的有关任务。
(9) 自办冠以“佛山市企业联合会、佛山市企业家协会”的独立注册的企业,并通过这些
实体机构为佛山市的企业提供服务。
主要活动形式:
(1) 研讨会、报告会:“组织会员企业围绕“提升核心竞争力、人力资源开发、企业融资
上市与资本运营、危机意识管理、市场营销管理”等课题开展研究会、报告会。
(2) 联谊会:组织会员企业分行业、分地区的交流联谊活动。
(3) 企业论坛:组织举办企业家高峰论坛(如名家讲坛之类)。
(4) 咨询会:组织专家深入会员企业,调查研究与咨询服务。
(5) 名家讲坛:组织成功企业经验推介(企业经营理念,企业家管理哲学思想)。
九、“两会”承担政府授权职能
1.承办佛山市优秀企业、优秀企业家的表彰职能。
2.
承办佛山市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奖评选的职能。
3.承办开展佛山市100强企业排序的职能。
4.
承办开展佛山市诚信企业和企业家推介与表彰的职能。
5. 承办开展三方(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佛山市总工会、佛山市企业家协会)协同举办
“佛山市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”职能。
6. 推广和申报与国际接轨的环境认证。 |